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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应急管理局落实驻企责任 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近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在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驻企指导期间,对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中层领导干部、以及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共计80余人进行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培训。

培训中,盘锦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晓丰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阐述了新时期安全生产理念,重点就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要点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对比修订前后的条款变化,对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体责任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严谨生动的全面讲解。

为了深刻警醒企业与会人员,黄晓丰详细解读了《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条款,结合近几年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其刑事责任追究,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重点剖析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种类,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使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有以往的事故发生“结果罪”,更增加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罪”,切实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为进入新发展阶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通过此次培训,使与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等内容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帮助企业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为企业的依法管理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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