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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年度全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将于5月开展。为提高督查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从4月16日至5月10日面向社会、基层机关单位公开征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是公平竞争方面,经营主体平等使用市场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存在障碍的问题线索。

1.市场准入退出壁垒多。有关地方和单位通过备案注册、设定所有制或组织形式门槛等方式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违规增设注销条件,未落实企业迁移“一网通办”,人为制造市场退出障碍等。

2.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交易或特许经营,强制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通过地方保护政策对外地商品、服务实施歧视性措施,违规设置区域性业务壁垒。国有企业、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妨碍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行业协会牵头实施价格操纵、市场分割等排除竞争行为等。

3.要素保障机制不健全。土地供给与产业规划衔接不紧密,存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现象;产业园区生活服务设施规划不足,通勤交通、商业网点、文体场馆等建设未同步跟进;人才公寓供给量与产业人口增长不匹配。

二是投资融资方面,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

4.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不足。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分担担保机构的风险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功能发挥不足,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增信支持;担保费率过高,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等。

5.多元化融资体系尚不完善。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限,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等融资工具供给不足;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困难,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仍需提升等。

6.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有待加强。银企对接、融资担保、上市培育等服务成效不明显;常态化资本市场培训和投融资路演的长效机制不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活动频次较低,直接融资渠道拓展受限,难以协同解决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的实际问题等。

三是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不够、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同不足方面的问题线索。

7.创新要素供给不足。有关地方和单位未有效整合产学研资源,科研基础设施共享机制缺失;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等。

8.产业链协同水平偏低。产业集群配套服务不完善,跨区域产业链协作机制缺失,延链补链强链措施落实不到位;中试基地开放度低、产学研对接机制不健全。

四是规范经营方面,违法违规对经营主体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乱收费方面的问题线索。

9.行业协会商会与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有关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并收费,或依托行政影响收费,或通过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从事检验、检测、评估、认证、鉴定、公证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

10.执法监管行为失范。重复检查、运动式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由裁量权滥用导致处罚畸轻畸重,借执法检查牟取私利或吃拿卡要;违法违规进行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乱收费、乱摊派等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

五是服务保障方面,惠企政策获得感不强、政策落实落地还有障碍方面的问题线索。

11.政策制定脱离实际需求。有关地方未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政策出台前缺乏充分调研论证,未吸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意见,导致政策与企业实际诉求错位,部分条款存在“空中楼阁”现象等。

12.政策宣传解读效能低下。政策发布后未通过政务平台集中公开,缺乏多语种、图解动画等适配性解读;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不足,咨询窗口存在“答非所问”“以函代答”等问题,企业获知政策存在“时间差”等。

13.政策执行变形走样。部分地区擅自加码或缩减政策适用范围,调整执行标准时搞“一刀切”“急转弯”;落实降低经营主体成本措施搞“数字游戏”,将常规工作包装成政策成果,实际惠及面不足等。

14.政策兑现机制空转。降本增效政策落实不到位。承诺的税收减免、补贴发放等兑现流程繁琐且无明确责任部门;以财政紧张、系统升级等理由拖延兑付,导致企业面临“政策看得见、优惠摸不着”困境等。

六是权益保护方面, 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问题线索。

15.政务服务效能低下。政务窗口设置不合理,热线接办推诿扯皮;审批环节变相增设材料,未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现象等。

16.政府失信拖欠企业账款。在无分歧的情况下拖欠企业账款;在企业维权后进行虚假还款、有偿清欠、不履行还款协议造成二次失信等。

17.司法效能与法律服务监管缺失。诉讼案件超一年以上未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未能执结;弄虚作假,对案件虚假终本、违规终本;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当司法掮客、违规违法仲裁和趋利开展评估、鉴定、公证等。

18.企业权益保护存在短板。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畅;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规干预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影响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等。

七是宜居宜业方面,社会治理存在风险隐患、涉企配套服务不够健全方面的问题线索

19.人才服务保障不到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僵化,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执行打折扣;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脱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滞后等。

20.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存在偏差。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足,存在“重城区轻园区”现象。保障性住房区位配置失衡,部分区域存在交通不便,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滞后问题;保交楼任务完成打折扣,房屋交付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手续办理滞后,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得到保障等。

21.市场秩序维护不力。商业街区综合治理水平不高,存在违规占道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现象;物流枢纽周边交通组织混乱,影响企业供应链效率等。

22.其他对国家、省部署的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及便民利企举措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影响企业、群众获得感的问题线索。

同时征集对全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督查组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对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督查组将开展实地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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