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初步建立《盘锦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盘锦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及突出问题,市安委办牵头起草了《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盘锦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本协调机制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及盘锦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准分析盘锦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盘锦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实施部门间重大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享、联手共防,有效防范化解盘锦市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目前,现征求各部门修改意见,下一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快推进后续各项工作,构建协同高效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为盘锦市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