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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隐患,筑安全防线;强监管,保一方平安 ——省安委会第十三综合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进行反馈

3月10日,盘锦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反馈意见会,省安委会第十三综合督查组对我市春节、全省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进行反馈。会议由省安委会第十三综合督查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李玉文主持。

自1月18日起,省安委会第十三督查组采取了驻在式督查、机动式抽查等形式,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先后对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盘山县等2个县(区)政府,辽河油田物探公司、盘锦市中心医院等25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60个。

会上,督查组对我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盘锦市委、市政府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督促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近期重点工作,督查组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辽宁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等,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要持续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堵点难点,持续开展好专项整治。四要全力做好迎考准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省安委办印发的《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任务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收集整理见证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市委常委、副市长杜鑫代表市政府向省督查组表态, 盘锦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省安委会第十三督查组的要求,全面认领问题,强力推进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全力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为全省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贡献力量。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曲岩,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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