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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应急发〔2025〕15号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盘锦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0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辽滨经开区、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局机关各科室、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盘锦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盘锦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辽宁省纪委监委2025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好打赢“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决胜之战,加快打造数字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实现营商环境、作风能力、发展质量“三个大提升”为主线,持续推进监管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创优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努力营造效率高、服务优、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升,以高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关口前移,打造“全要素”前置服务体系

1.建立“1+46+130”宣教培训服务体系:按照“1+46+130”(“1”指市安委会,“46”指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130”指安全专家)模式,组建企业培训宣讲团,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云上直播”、集中培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品、执法现场解说等形式向企业公布和解读涉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法律和政策的受众面和知晓率,推动法律和政策落地落实。尤其针对事故易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开展定向培训宣讲,向企业传播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进行风险提示,指导帮助企业管控风险、治理隐患。对职责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直管行业领域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培训,从其建设之初到竣工投产“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进行前置式培训指导,帮助重点项目单位有效管控风险,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聚焦企业培训形式化、低质化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加强培训过程控制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为企业提升员工安全能力水平提供支撑,助力企业抓好人的因素,夯实本质安全根基。

3.创优“政保双联”事故预防体系: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功能为抓手,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和责险监督管理机构及事故预防联动机制。制定“1+N”差异化服务指南(“1”指规定的服务事项,“N”指个性化服务事项),对投保的重点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为投保单位提供“专家会诊”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助力投保单位管控风险、查纠隐患、预防事故 。

(二)实施阳光政务,打造“亲清式”新型政商关系

1.数字赋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流程,拓展“不见面提交”“不见面审批”提高“一网通办”水平,扩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实现行政审批申报资料、整改补正资料、档案存储数字化。

2.深化行政审批“精致化”管理:持续推进《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迭代升级、系统集成。按照上级部门动态调整发布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实施要素、完善维护办事指南,提升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督促职能部门对标最优、最简、最高效办事标准,修订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确保高频、热点事项编制标准、提供材料、办理时限全省规范统一;以公开晒权促公正用权,有力铲除“关系文化”寄生土壤,不断凝聚“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正能量。

整合优化服务方式,深度清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做法。紧盯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群众办事感受、部门办事效率及与先进地区相比有差距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做法,持续深化清理行动,由下至上梳理排查、反映问题、创新举措,自上而下推广做法、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清障护航。建成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服务场景,实现申请材料“秒收”,审查环节智能化的网上审批。对无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部分变更类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程序,缩减时限,便捷市场主体办理。精简申报材料要件,实现部门间可共享信息免申报。“不计时”环节承诺办结时限,对涉及专家评审、现场勘查的审批事项,明确专家评审、现场勘查等在审批中的最短“不计时暂停”时限。持续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帮办等便民便企服务活动,强化细化告知提醒、服务指导,对需要延续有效期的行政许可,提前三个月向企业发送提示,告知办理流程和条件。对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开展“嵌入式”“订单式”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3、实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持续发挥“清风辽宁”行动正向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清风窗口”评选,严把标准、动态管理,以典型带动窗口服务不断优化;延伸打造“清风干部”“清风岗位”等“清风品牌”,加大便民利企创新举措宣传力度,惠及更多企业群众。聚焦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等方面,明确说“不”提级管理事项清单。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对服务对象诉求不得说“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对难以办理或者拟说“不”的事项,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确保服务对象诉求有人管、有人办、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4、持续推动提升“12345热线”平台治理效能:监督检查落实“首问首接+分管领导”负责制、推行“平台+网格管理”融合和转化“12345热线”月报专报、分析预警、辅助决策成果等情况,助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强化法治思维,打造“差异化”严格审慎监管体系

1.规范实施“执法+普法”模式:坚持凡执法必提前研判企业情况、预设检查内容,规范实施启动、检查、合议、反馈“四步检查法”,采取“执法+普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自由裁量等方面详细说明,做到“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凡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企业说明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指导企业整改,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持续优化“执法+服务”措施:落实“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定期公布直管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执法事项,编制发布“三个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清单、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指导清单和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常见违法行为清单),指导企业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纠,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提前15日在门户网站公示本级月度执法检查企业名单,防止随意检查、任性执法;打通监管执法服务企业无障碍通道,对列入检查计划公示的企业,在检查前企业如有诉求,由相应监管人员及时进驻企业、给予指导帮扶。定期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深化“黑名单”监管执法:动态调整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和“黑名单”企业,落实“黑名单”监管执法措施,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计划性检查,对一般企业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四)推进协同监管,打造“联动型”信用管理服务体系

1.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联合奖惩工作,对纳入“红名单”管理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严格落实约谈培训、行业或职业禁入等失信惩戒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附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权利和相关要求。对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时,及时提醒企业申请信用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应急管理工作。

(三)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激励各科室、各单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应急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要坚决扛牢监督专责职责,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具体措施,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与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督促落实好统筹调度、会商交流、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的责任格局,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清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强力监督执纪。要吃透《辽宁省纪委监委2025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精神,聚焦监管审批、司法执法、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紧盯疑难复杂问题、职能部门超期未办结事项、多次重复举报件等,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穿透作用,深挖细查背后“风腐责”问题。有效发挥基层“前沿”优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厉整治各种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服务企业不力等行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五)选树典型,强化警示震慑。要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2025年度“清风窗口”“清风干部”等选树工作。持续推进《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迭代升级、系统集成,坚决铲除“关系文化”寄生土壤。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网、微、报、刊”等宣传展示营商环境监督成果,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震慑,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突出办案,推动常治长效。要定期起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会同“12345热线”平台梳理交办诉求反映热点问题,发挥一码监督“直办+督办”功能,及时发现、推动解决问题。结合2025年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办好“骨头案”“钉子案”,着力甄别涉企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案件背后政商勾连、利益勾兑和设租寻租、吃拿卡要等问题,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任性执法、弄权敛财等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露头就打,以办案引领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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