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报送政务信息
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经济区应急部、机关各科室、服务中心及执法队: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试行)
为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抗旱防汛、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的宣传功效,提升全民的安全和应急自救意识,现决定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实行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具体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重点
(一)每周主动报送常规政务信息
1.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抗旱防汛、防灾减灾等有关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
2.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抗旱防汛、防灾减灾等工作调研;
3.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抗旱防汛、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情况;
4.局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等情况;
5.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国防教育等信息情况;
(二)特殊主题、格式政务信息
1.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的不定期约稿;
2.全年完成高质量调研类信息和高质量经验类信息各一篇,(可自主选择上半年下半年各报送一篇),不得少于2000字;
3.微信公众号、网站各个建设栏目需固定周期更新,相关负责科室需分别按照附件1、附件2中的分工及报送周期要求,向局邮箱定期报送;
4.市委不定期发布的主题专刊及报省委、市委常委的文稿,字数和主题按实时要求报送.
二、报送要求
(一)宣传员机制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辽滨经开区、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局机关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各科室均要设立一名信息宣传员,负责将本单位(科室)各类政务信息经邮箱报送市局。宣传员信息填于附件4并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二)报送格式
要提高信息的收集归纳能力,提升编写水平,努力在信息的特色上下功夫,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同时,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报送信息,参考附件3中信息示例严格规范政务信息格式,明确信息撰稿人及初审、复审人,严禁出现错别字,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出现假信息、抄袭的信息,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审核流程
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先审核后报送的流程,对照“三审”制度,即由信息稿件科室负责人初审,科室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负责终审。报送的信息如涉及网站公开的重要数据及政策内容,需在报送至局办公室前完成初审和复审,若最终仍出现错误将按照审核流程严肃追责相关科室及单位。
(四)定期通报
对照每月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通报及应急局网站、公众号的信息采用情况,对各单位、各科室的信息报送情况累计得分进行按月统计、通报。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的科室予以表扬,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进行批评扣分,并由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予以说明情况。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考核内容,予以表彰。
三、计分标准
(一)每周常规信息
1.为确保信息报送规范化,要求各科室、单位每月通过市局邮箱主动报送的信息不得少于4条,每周不得少于1条。
2.基础分为0分,每报送一篇文稿计0.3分。由市委盘锦信息、市政府每月政务信息采用的每篇计分1分;由省级采用的每篇计3分;国家级采用的每篇计5分。信息撰稿由多人协作完成的按人数平均得分的制度。
(二)特殊格式、主题信息
1.不定期约稿:市政府下发的主题约稿通知及市委专刊约稿应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完成,根据完成质量及采用情况,按0分、1分、2分、3分计分。未及时报送的计0分,出现内容严重不符、多处错别字的将在原有得分基础上按错误情况扣分后合计。
2.网站定期及实时更新栏目:网站栏目涉及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动态信息类等文稿,每报送一条计0.3分,未在固定周期内主动报送或及时更新的,每少报一条扣0.3分;涉及政策性文件及对应解读,每报送一条计0.5分,每少报一条扣0.5分。
3.年度报送或更新的文件:高质量调研类和经验类信息每篇计1分,被市政府采用计2分,全年累计报送每少一篇扣1分;网站栏目中年度更新栏目计分标准同上。
报送邮箱:pjyjjbgs@163.com
附件:1.微信公众号信息栏分工及报送周期
2.局网站栏目分工及周期表
3.上报稿件信息样式
4.信息宣传员登记表
附件1
微信公众号信息栏分工及报送周期
一、新闻时事: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辽滨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各科室每周上报一篇,包括文字、影像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二、县区应急专栏: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辽东湾应急管理部、高新区应急管理部、每周上报一篇,包括文字、影像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三、法律法规专栏:市消防救援支队、各科室将国家、省发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等进行实时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四、应急科普专栏:
1、各科室将生产类、生活类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小常识进行整理,每周一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2、消防安全、生活安全小常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3、灾害预警由地震办公室、防汛抗旱科、地质灾害保障科进行收集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市应急局邮箱。
附件2:
局网站栏目分工及周期表
栏目 |
更新内容 |
更新周期 |
负责科室 |
动态要闻 |
发布非涉密的政务动态信息 |
每天1条 |
宣教科 |
头条新闻 |
发布国家政策、民生财政等重要新闻 |
每两周1条 |
宣教科 |
通知公告 |
发布对外发布的会议、活动、决策等通知 |
每周1条 |
各科室及单位 |
意见征集 |
发布政务工作意见的征集信息 |
每季度1条 |
局办公室 |
部门会议 |
发布各行业部门会议新闻信息 |
每月1条 |
各科室 |
热点新闻 |
发布上级媒体指令转发信息等 |
即时更新 |
宣教科 |
部门文件 |
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火灾防治、地震、地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标准,及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 |
每月1条 |
法规科、局办公室 |
文件解读 |
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火灾防治、地震、地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标准的解读 |
每月1条 |
法规科 |
部门领导 |
发布局领导基本信息 |
即时更新 |
局办公室 |
机关职能 |
发布应急管理局职能概况 |
即时更新 |
局办公室 |
机构设置 |
发布局内各科室职能 |
即时更新 |
局办公室 |
预算决算 |
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 |
每年1条 |
局办公室、中心办公室 |
事故信息 |
发布当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预警信息(国务院493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 |
每月1条 |
制造业监管科 |
企业安全承诺 |
发布企业安全承诺公告书 |
每月1条 |
危化科 |
许可通报 |
发布危化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等各类行政许可审批通报 |
每月1条 |
危化科、非煤科、法规科 |
“放管服”改革 |
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等信息 |
每月1条 |
法规科、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检查 |
发布安全生产检查信息 |
每月1条 |
法规科、危化科、非煤科、制造业科、防灾减灾科、指挥中心、执法支队 |
应急管理 |
发布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
每月1条 |
应急指挥中心 |
防灾减灾 |
发布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动态信息 |
每月1条 |
防灾减灾科、地震办、防汛科、地质科、救灾物资保障科 |
应急科普 |
发布应急指南、生活安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全常识 |
每月1条 |
宣教科 |
建议提案 |
发布建议提案人大建议等答复 |
即时更新 |
局办公室 |
机关建设 |
发布我局党风廉政、党建活动等信息 |
每月1条 |
局办公室 |
安委会工作 |
发布安委会办公室及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每月1条 |
综合科 |
行政执法 |
依据《盘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办法》要求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同时,还要有执法人员目录。 |
每月1条 |
危化科、非煤科、制造业监管科、执法支队、法规科、指挥中心、防灾减灾科 |
权责清单 |
发布权责事项目录清单 |
即时更新 |
法规科 |
附件3:
市应急局参加XXX企业突发事故
应急处置演练(示例)
为深入践行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贯彻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精神,增强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6月19日,XXX公司、公司及公司分别在作业现场、联合站和润滑油加氢装置区内,开展了井喷突发事故、储罐区火灾、炼化装置泄漏等三项专项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单位生产协调、工程技术、安全监管等部门(科室)观摩了现场处置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撰稿人:XX单位(科室)XXX
初审人:XXX 复审人:XXX
注:请各单位、各科室将照片及稿件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后发至邮箱
附件4:
信息宣传员登记表
单位(科室)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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