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春节假期已过,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人员返岗、设备重启同步推进,加之节后员工“综合征”、设备“休眠期”遗留隐患、赶工期抢进度等因素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风险显著上升,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江苏连云港、湖北襄阳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惨痛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复工复产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部署本辖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底数,细化防控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立足行业领域特点,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监管重点,细化监管措施,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确保行业领域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二、聚焦关键环节,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口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聚焦复工复产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一)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春节后第一个上班日,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授课,严格落实全员覆盖要求,对因值班值守、休假出差等未参加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重点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复工复产安全注意事项,结合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员工迅速从节日氛围切换到工作状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复工复产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仪表管道、危化品储存运输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查设备失修、防护缺失、线路老化、通道堵塞、违规用电等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停产整改,未整改合格不得复工复产。
(三)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和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返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审核资格,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规范设备设施重启管理。对春节期间停用的生产设备、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调试,做好设备除锈、润滑、紧固等工作,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运行。严禁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严禁未经检查调试擅自启动设备,坚决防范因设备故障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业企业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凡涉及工艺、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的,必须严格开展变更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禁强行复产、带病开车。
(五)严控重点行业领域作业风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强化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严格安全检测分析,落实专人现场监护,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危化品领域,企业要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全链条安全管控,重点排查危化品储罐、管道等设施隐患;建筑施工领域,企业要加强塔吊、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拆装和使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高坠、防坍塌措施,坚决防止因违章作业引发事故;交通运输领域,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和桥梁、客运枢纽场站等重点部位排查,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消防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烟花爆竹领域,元宵节后,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回收处置工作,重点回收群众未燃放完毕、过期失效的烟花爆竹,以及零售店(点)剩余存货,全程做好安全管控,严防回收、处置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确保隐患清零;文旅领域,要重点排查景区景点、民宿客栈、娱乐场所等安全隐患,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风险;电力行业,要重点排查供电线路、变电站等设施设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燃气领域,要重点排查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具等,严厉打击非法供气、违规使用燃气等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复工复产安全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指导结合,切实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精准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特点,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复工复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严格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管控、两会安全防范等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同步组建督查力量,扎实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自查督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督查工作格局。
(三)做好指导服务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围绕复工复产工作实际,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服务保障,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技术指导、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服务。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提供安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难题,助力企业安全规范有序运行。
(四)深化警示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让事故警示渗透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流程、每一个岗位,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减少损失。
(一)完善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复工复产实际,修订完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完善设备故障、火灾、危化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并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二)强化应急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更换过期、损坏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完好有效、应急物资充足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应急保障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严格应急值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禁脱岗、漏岗、代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情况,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请各地各部门于3月27日之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500字左右),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盘锦市安全生产简报》及其他媒体上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等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各地各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18004273690
电子邮箱:pjyjjbgs@163.com
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