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省应急厅接到事故举报,2023年9月24日10时许,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初步核查,举报基本属实。
2024年6月30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盘政〔2024〕55号),同意事故结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要求,2025年6月17日,盘锦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安委办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评估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事故发生以来,相关单位能够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相关企业处罚建议均已按照法律流程进行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市应急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相关人员罚款均已全部缴纳到位,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提交了分期缴纳申请。
三、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公司外来人员进厂管理制度及保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同时,强化特种作业及登高作业监管,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管控,严格执行进出厂区登记制度。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从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的处理建议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落实,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能够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盘锦大洼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9·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