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动态要闻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重点支持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819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黑龙江、吉林等受灾严重地区做好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及早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入冬前能够回家或搬入新居。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应急管理部系统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推动调研结果转化 把情况问题摸清楚 把好招实招提出来...
下一篇: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持续开展 防汛抗旱专题会商研判 督促川云青落实强降雨防范措施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