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推进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省厅《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盘锦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遵循“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调研指导、总结上报”四阶段工作安排,围绕执法规范、问题整治、机制创新等核心任务推进专项行动。
高位部署,明确行动框架。市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整治任务细化为“4类行政执法共性问题+3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如针对“乱收费乱罚款”“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化落实”机制,确保市县两级责任链条完整、执行无偏差。
压茬推进,确保覆盖无死角。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市县两级应急系统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原文解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制度梳理,县区局负责辖区企业走访,同步开通线上举报渠道、对接12345热线转办功能,为后续自查自纠搭建问题收集平台;自查自纠阶段,市县两级开展“刀刃向内”式“执法体检”,通过企业实地走访,覆盖化工、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370余家、执法案卷评查,市本级抽查10本、县区各抽查12本、信访投诉核查(处理相关投诉17件)等方式,累计收集问题线索4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整改,执法文书不规范类问题立行立改,罚没收入异常类问题深入核查;调研指导阶段,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模式,聚焦《关于盘锦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及2025年上半年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的分析说明报告》中提及的罚没款集中兑现问题,赴县区督导事故处罚流程优化;同时完成省厅部署的交叉互检任务,抽调3名骨干对葫芦岛市20本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形成问题精准、建议可行的报告。
聚焦问题,以硬举措破难点。第一,构建“上级迎检+交叉互检+本级自查”的三级案卷评查体系,补齐规范短板:一是上级迎检:配合省应急厅、省司法厅提交市县两级行政处罚案卷140余本,涵盖化工、非煤矿山、消防等领域,完整呈现执法流程;二是交叉互检:受省厅委托评查葫芦岛市案卷,形成详细反馈清单;三是本级与县区自查:随机抽取市本级与县区22本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解剖麻雀”式审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并纳入内部培训教材。第二,推动“两书同达”机制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为破解“一罚了之”难题,市局依据《专项行动调研报告》要求,在全市应急系统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机制,告知书详细载明信用修复的条件、途径、期限及所需材料,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提供清晰指引。目前市县两级执行率达100%,累计送达“两书”126份,帮助2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获企业书面好评15份,有效降低执法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第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示,明确权力边界。根据《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3项,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等领域,逐项明确“检查依据(如《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检查主体(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现场与非现场结合)”,并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清单实施后,企业可实时查询监管部门检查权限,有效避免“超范围检查”“重复检查”,上半年减少不必要检查21次,为企业减负约50万元。
下一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优化事故处罚流程,推进非现场执法试点,持续平衡安全监管与营商环境,以更规范、更精准、更高效的执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