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布6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 发布日期:2025-06-03
- 浏览次数:16
为推动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现将部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事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2025年4月,盘锦长春港务有限公司王某现场巡检期间,发现柴油发电机室消防雨淋阀组排水管沟缺失盖板,存在人员掉落受伤的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并联系相关部门制作盖板封堵排水管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将此项安全隐患录入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系统,经公司领导审核,给予王员奖励50元。
案例二:2025年4月5日上午08:00,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预制场值班人员王某在例行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预制场吊装钢丝绳存在严重断丝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他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项目安环部,并迅速联系相关责任队伍,现场报废了该断丝严重的钢丝绳,成功避免了潜在事故的发生。依据项目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给予王某奖励人20元。
案例三:2025年4月11日上午09:35,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当天值人员杨某、李某在进行值班检查时,发现钢筋厂的安全通道存在严重堵塞情况。发现该问题后,二人立即上报项目安环部,并主动组织现场人员清理障碍物,迅速恢复了安全通道的畅通,有效防止了可能因通道堵塞而引发的事故。项目根据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杨某、李某分别给予了每人20元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敏锐洞察力和迅速行动能力。
案例四:2025年4月17日下午18:40,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施工作人员钱某下班后对驻地消防器材检查发现,驻地消防灭火器数量配备不充足且有一组灭火器失效。发现问题后,他立即上报给项目安环部,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补充现场的灭火器,同时更换了失效的灭火器。及时行动确保了驻地的消防安全,有效避免了可能因消防器材不足或失效而引发的火灾事故。项目根据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钱某给予了20元的奖励,以表彰他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高度责任心和敏锐洞察力。这一案例彰显了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对于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及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的积极态度。
案例五:2025年4月20日上午9:00,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一线施工作人员赵某、孙某、李某施工时发现,310泊位电线拖地使用未进行架空处理。发现问题后,赵某、孙某、李某立即暂停了施工,确保自身安全,并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了现场的安全员。安全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现场电工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按照规范对电线进行了架空处理,确保了施工区域的安全。同时,安全员及电工还对整个施工区域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项目按照内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分别给予赵某、孙某、李某奖励每人20元。
案例六: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现场值班人员屈某巡查过程中发现,312泊位钢栈桥搭设完成后未及时安装临边防护护栏。发现问题后,屈某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由于若钢栈桥缺乏临边防护护栏,一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意外跌落,造成严重后果。屈某没有丝毫犹豫,迅速将这一问题上报给了项目安全管理部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过现场勘查,确认屈某所报情况属实,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于是,项目管理部门立即责令施工班组按照规范进行整改,迅速安装了临边防护护栏,确保了钢栈桥的安全使用。为了表彰屈某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心和敏锐洞察力,项目按照内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屈某奖励100元,鼓励全体员工向他学习,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共同维护项目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