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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合规性,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盘锦市应急管理局严格对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21/T3569-2022)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两个标准,于近期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培训机构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培训内容、档案管理等方面展开。在硬件设施检查中,工作人员依据标准,仔细核验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面积、实训设备配备等是否达标,确保培训场所能够满足理论教学与实操训练的需求。师资力量检查环节,通过查看教师资质证书、教学履历,了解教师授课能力和专业水平,对不符合标准的师资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深入检查培训内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大纲开展,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以及培训档案是否完整规范,有无培训记录缺失、学员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培训机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资料分类不清晰、档案室未采取有效防潮、防火保护措施现象;学员管理环节,考勤记录存在缺失、请假审批流程不够健全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工作人员与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详细反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要求相关机构高度重视,对照标准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监督检查成果。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宣贯活动,帮助培训机构深入理解和落实相关标准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整体水平提升,为培养高素质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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