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公布7起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
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中,盘锦市应急管理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四不两直”等形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目前,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公布7起特种作业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
盘锦某化工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4月3日,盘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盘锦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氯化工艺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7月24日,盘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盘锦某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盘锦市某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9月13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防爆电气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盘锦市某石油化工机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9月13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盘锦某石油化工机构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防爆电气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盘锦市某钻探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9月14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盘锦某钻探工程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防爆电气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盘锦市某钻探公司一分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9月14日,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盘锦某钻探工程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某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防爆电气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盘锦某机械设备厂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10月23日,双台子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盘锦某机械设备厂进行抽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从事电气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57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5号
联系电话:0427-28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