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 发布日期:2024-09-29
- 浏览次数:107
1.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出行出游集中,公众进入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时,请注意查看逃生通道、安全出口。
2.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各地举办庆祝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措施,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测和安全提示。
3.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外出游玩增多,要做好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项目安全检查,落实野景区、网红打卡点安全警示和管理措施。
4.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出行请提前关注交通路况和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遇恶劣天气及时调整行程。
5.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人流客流大幅增加,需注意交通安全、谨慎驾驶,相关部门要加强事故高发路段、临街集市、景区周边巡查执法。
6.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餐饮购物等迎来消费高峰,要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公众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切断气源,前往室外拨打燃气抢修报警电话。
7.国务院安委办: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8.国务院安委办:深入开展“九小场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集中整治。
9.国务院安委办:电动自行车不要“进楼入户”,不在室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和充电。
10.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电气焊动火作业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持证上岗、现场看护等要求。
11.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公众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可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或12345。
12.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事故发生。
13.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浙江西部、江西北部、湖北东南部和西南部、湖南西部和北部、广西东北部、重庆东部、贵州东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相关地区注意加强防范。
14.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10月4日至7日,北京北部、河北北部、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西北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相关地区注意加强防范。
15.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正值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时段,进入林牧区请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请及时躲避到安全地带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16.应急管理部:国庆假期前期,受台风影响,东南沿海及其附近海域将有明显风雨天气,交通出行、涉海涉岛旅游活动需加强风险防范。
17.应急管理部:当前至国庆假期前期,受强冷空气影响,北方大部将出现大风,西南地区有强降雨过程,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避开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