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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计219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设建议提案专栏,栏目建成后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1件,公开率100%。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做好与市政府办的沟通,推进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完善网站信息,做到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动态。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的实地督查,及时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方面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从业的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体有所提高。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深入落实,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信息公开方式的丰富性、多元性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不够敏感;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督查指导不够到位,对相关科室落实情况没有及时跟踪督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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