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这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放管服”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政府部门牢牢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大力简化政府行政事项、最大程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短短十年间,我国的市场主体大幅跃升。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达到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的5500万户净增超1亿户,年均增幅12%,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但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日益推进,体制冲突和部门融合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种新老问题相互叠加,给改革的纵深推进带来了压力。面对日趋复杂的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各级政府部门无疑应继续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坚定不移将“放管服”改革进行到底。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重构权责关系,进一步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社会内生动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是着眼企业需求,进一步优化流程,打造极简审批新优势。应牢牢把握影响企业投资动力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积极探索重点领域的集中审批和流程再造,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审批事项,实现全链条、全周期统筹设计。积极开展承诺制信任审批,完善容缺机制,着力优化企业办事体验。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从根本上解决方便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的问题。对相同或相近类别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对关联审批事项则要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对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继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杜绝“上面瘦身、下面增肥”的现象,通过对政府以外的延伸机构和事项进行规范管理,着实提升简政放权的整体实效,从而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着眼秩序优化,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生态。事实证明,在国际营商环境中名列前茅的恰恰不是那些放弃监管的经济体。相反,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因此,应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商事主体登记信息的甄别、规范和管理,着力实现后续监管“数据链”和“责任链”的有机统一以及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的一体化,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继续探索推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合理调配监管资源,推动在编力量适度向窗口和基层倾斜,实现监管力量重心下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协同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监管模式,通过更加包容和更具柔性的监管方式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着眼互联互通,进一步深耕技术,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的深度融合。当前,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以及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政务服务的内涵和空间得到了极大拓展和延伸。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学会善用互联网思维以及新技术手段和方式,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要推动政府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变政府部门“端菜”为企业和群众“点菜”,努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进一步强化用户思维,通过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对市场主体需求的精准研判,着眼全生命周期,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景式和主题式集成服务。完善政务服务供给机制和“好差评”制度,通过更加有效的合作和监督,不断推动实现政务服务的专业化、品质化。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整合部门信息,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的交互共享和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及时更新和拓展网上服务项目,畅通网上服务渠道,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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