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 国际合作机制首次协调人会议举行
- 发布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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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应急管理部在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首次协调人会议,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出席并致辞,副部长徐加爱出席。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国际发展合作署代表和20余位外国驻华使节、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负责人线下与会,来自亚、非、欧、美和大洋洲的60个国家和地区应急管理部门、8个国际和区域组织代表线上与会。会议交流了合作机制建设情况,就合作机制章程初步达成一致。
王祥喜指出,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当前,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期待,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领域,各方合作需求日益上升。中国应急管理部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等国际倡议,发起建立并深入推进建设“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牵头起草合作机制章程,搭建实体化运作框架,持续加强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组织对接,着力推动区域、次区域合作,不断夯实合作机制基础。
王祥喜指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并对建立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作出新的重要部署。中国应急管理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走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中方愿与各方交流分享中国特色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共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能力。
与会各方高度赞赏中方发起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完善全球灾害治理。联合国秘书长减灾事务特别代表水鸟真美表示,合作机制建设有力支持《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等国际倡议。巴基斯坦、南非、沙特阿拉伯、智利等国驻华大使和联合国发展系统驻华协调员表示,支持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不断深化应急管理领域合作,助力各方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持续提升灾害韧性。柬埔寨、蒙古等多国应急管理部门代表表示,积极支持《“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北京宣言》和合作机制章程,愿在此平台下与各方加强政策沟通并开展双多边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合作机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