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研究推进新年度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1月6日,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结合2022年基层应急预案建设试点工作召开座谈会,总结成果,交流经验,研究推进新年度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措施。天津、广西、四川、宁夏应急管理厅(局)和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等5个单位作了会议发言,12个试点市、县、乡镇(街道)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各试点地区周密筹划组织,努力克服疫情干扰,高位推动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研究破解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培训演练、制度机制等方面问题;聚焦实践需求,不断强化组织、队伍、机制、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立了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衔接应急预案的工作机制,创新了应急预案编制的思路方法,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的标准制度,改进了应急预案管理的信息化手段,完善了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制度方法,基本实现了试点工作既定目标。
会议强调,各试点地区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继续在推动试点成果由“点”上的经验向“面”上开花方面下功夫、见成效,把一些好的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固化,推动试点成果向普及应用转化,在构建完备的省域应急预案体系中发挥作用;继续在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中走在前列、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制度衔接和信息手段建设,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等各类应急预案互相贯通、配套支撑的良好局面;继续在深化实化应急预案运用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化水平,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强化基层应急演练“五进”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启动实施、刚性约束等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好应急预案在“平时牵引应急准备、灾时指导应急救援”的功能。
5个试点省(区、市)及相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57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5号
联系电话:0427-28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