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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纳沙”影响南海和东南华南沿海 国家防总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要求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

10月16日16时,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距离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偏北方向约870公里。据气象预测,“纳沙”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并于10月19日白天掠过海南岛南部海面,然后趋向越南北部。受冷空气和“纳沙”共同影响,今明两天,我国东部及南部海域将出现持续性大风天气,台湾岛中部和东部、浙江南部和福建北部将有大雨,部分地区有暴雨。

根据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的安排部署,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10月16日组织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台风“纳沙”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变化快的显著特点,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况,积极做好海上、陆上台风防御应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台风带来的灾害损失,以实际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国家防总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商。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强调,当前台风“纳沙”防御应对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高度警惕,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防指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况,全力做好防御应对工作。二要密切关注,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滚动发布最新预报结论,及时发布台风动态和防范避险提示;各级防指要根据最新的预报结论果断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落到最基层。三要紧盯重点,严格落实避风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好台风影响区海上船只、作业平台避风及海上作业人员避险措施,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特别要抓好异地渔船避风管控,严格落实避风港属地责任、船籍地配合责任和渔业渔政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高空构筑物等易受台风影响设施的锚固加固,暂停高空作业和户外集体活动,适时停工停产。四要紧密配合,提前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特别是要靠前部署海域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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