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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

市政府:

年初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紧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同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严格执行炳森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举措,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有效遏制了我市年初以来事故多发的势头,消除了安全生产负面影响,确保了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各级责任。一是完善党政领导责任。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重点针对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组织实施《盘锦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初步起草《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分工和工作任务。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压实实现“一企一清单”,督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规定。依据《盘锦市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暂行规定》,草拟了《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排查管控治理规定》,同时,印发《关于制定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应急局牵头,统筹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制定本行业本行业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链条,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

(二)不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狠抓重点时段。专题部署“两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时段“日报告”制度,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重点时段稳定。二是强化隐患治理。开展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清单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88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0779项,目前已经完成整10498项,正在整改问题隐患281项,其中一般隐患245项,重点隐患36项建立了从市级领导到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到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链条三是实施驻企指导。市应急局定期安排领导干部进驻重点生产企业,点对点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同时,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天派出2台消防车、10名消防员对每家企业实施驻厂前置24小时执勤,强化现场应急演练,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精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实施《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重点任务》,经统计,三年行动总任务共278项,现已完成273项。二是整治效果明显。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28152项,整改26717项,整改率95%,重大隐患15项,整改率100%,成立检查组1526个,检查单位8442家,督导次数4656次,督导问题3341项,行政处罚321次,罚款金额248.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54家,关闭取缔8家,约谈警戒1592家,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三是开展综合督导。市安委办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连续督查,对年度性重点工作实行跟踪督查,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共督查各地区、各部门112家(次),发现并整治政府、企业层面的问题173项。配合省安委会第六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92项,已整改287项,未整改5项,整改率达到98.29%。

(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领域:市应急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2次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互检工作,共检查企业103家,发现安全隐患822项,已完成整改810项,整改率98.54%,确保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城镇燃气领域:全力推进居民燃气用户端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居民用户安装自闭阀20.4万户,长寿命连接管24.1万户。同时,市住建局会同城管执法、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开展“逐罐行动”,对全市在用3万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逐个核查。截至目前,没收不合格钢瓶164个,将两件液化气企业跨区经营的案件线索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建筑施工领域: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市级累计抽查在建项目82个,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违规项目17个,累计处罚金额1461.49万元。自建房领域:全市共排查自建房屋149245栋,排查覆盖率100%。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6846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141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68栋。截止目前,已经累计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1022栋,其中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改68栋,整改率100%。按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已经完成了“百日攻坚”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道路运输领域:开展道路运输“百日攻坚行动”,全市6000余台危货车辆纳入危货运输智能监管平台,全市397台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智能预防监控装置,3281台巡游出租汽车、562台网约车全部纳入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平台。消防安全:印发《盘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22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任务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前三季度,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共检查社会单位2987家次,督促整改完毕火灾隐患3012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9份,临时查封4家,责令“三停”3家,罚款41.5715万元。

(五)强化应急值守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岗位领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充分利用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开展适时地点调查岗,节假日、重要节点实行应急岗位领导双带班和应急系统“三三制”备勤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及时接转信息、科学处置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庆祝建党百年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止目前,全市应急系统开展值班值守工作督查检查223次,完善修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26件,审核办理驻盘企业应急预案备案88家次,组织指导市直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755场、观摩人员达22万人次。

(六)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盘锦日报就贯彻落实炳森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出系列评论;同时,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应急局研究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二是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收到问题举报10起,已全部处理完毕。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今年以来,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临时用工培训和劳务派遣工专项培训共13427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还有待于进一步压实。部门安全监管的责任及风险辨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还需进一步的压实;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到位,措施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部门执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安全执法检查的效果上看,充分暴露出基层执法检查的专业水平还不够高,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督查检查、责任倒查机制还需进一步发挥作用。各地区、各部门督查检查机制还存在落实不够到位,督查检查不够经常等问题,隐患治理闭环管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责任倒查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应急管理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效率不高、职责不清、联动不畅,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权威性和系统性不高,构建“大应急”、“大救援”局面仍任重道远。

二、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据“三管三必须”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落实链条监管责任,修改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同时,继续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倒查追责工作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治理形成闭环,隐患按时整改销号。

(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全面实施《盘锦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强化10个保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深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推动责任、问责、宣传等8个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等3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今年是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检视排查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台账,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毫不放松地抓好城镇燃气、渔业船舶、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基层和企业,确保三年行动真正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四)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每月调度,建立隐患台账,强化跟踪复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做好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互检822项隐患整改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整治考核准备工作,深入推动烟花爆竹销售环节安全管控实行购买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实施和全市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开展冬季燃气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排查餐饮等非居民用户报警器安装情况,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排查整治,清理黑气瓶,打击跨区域经营行为。深入推进燃气用户设施安装,督促燃气企业抓紧推进自闭阀、长寿命连接管安装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省政府确定任务目标。自建房领域:继续开展好经济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以经营性自建房为主狠抓整治过程中遗漏问题解决,提高整治工作质量。开展好平台信息数据准确性核查工作,全面梳理核对,改正录入不准确的信息。做好省厅来我市督导检查迎检准备工作。道路运输领域: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等活动,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和平安交通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消防领域:深刻汲取近期省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点面结合抓好社会面火灾防控。统筹开展好高层建筑、重大危险源企业、苇田垛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整治等火灾防控重点工作。

(五)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组织实施《盘锦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重点对没有执法权的部门提出要求,也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会同其他执法部门共同落实好“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执法全过程监督,有效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六)持续做好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压紧压实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负总责,要对照《考核细则》,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逐考核指标、逐考点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归集完善资料,做到档案规范有序;要突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重点突出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针对薄弱环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回头看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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