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举办第三次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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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共识,9月23日,应急管理部在京以视频方式举办第三次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南非联合执政和传统事务部、巴西地区发展部、俄罗斯紧急情况部、印度内政部等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门负责人在线参会。各方围绕“推进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助力金砖国家高质量发展”主题分享了灾害管理政策和实践以及在金砖框架下合作情况,就未来合作领域和方向达成广泛共识,并共同发表《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会议首次邀请阿根廷、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灾害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并发言,联合国秘书长减灾事务特别代表、联合国减灾办负责人水鸟真美发表视频致辞。
王祥喜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王祥喜表示,金砖国家均是具有影响力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深受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构筑伙伴关系,扩大影响力,是各方共识。中方愿与金砖国家一道,坚持战略指引,共同凝聚减灾理念共识;坚持经验共享,共同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坚持团结协作,共同应对重大灾害挑战;坚持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应急科技发展;坚持开放包容,共同构建全球灾害治理伙伴关系。愿共同推动灾害管理领域“金砖+”合作走深走实,助力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
与会各方对中方主办本次部长级会议及系列配套活动表示感谢。金砖国家代表表示,2022年金砖国家灾害管理合作成果丰硕,中方作出积极贡献,愿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提高,携手应对灾害挑战。嘉宾国和联合国减灾办代表均赞赏金砖国家为促进全球灾害管理合作所作努力,愿加强交流互鉴,拓展务实合作,提升灾害防治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应急管理部领导徐加爱、琼色,外交部、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我驻与会国使馆及与会国驻华使馆代表参会。
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我们,来自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非共和国灾害管理部门的部长,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视频方式相聚北京,共同出席主题为“推进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助力金砖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基于各方协商一致,我们欢迎嘉宾国和国际组织参与今年金砖国家灾害管理合作活动。
回顾金砖国家领导人于2015年7月9日第七次会晤签署的《乌法宣言》,2017年9月4日第九次会晤签署的《厦门宣言》,2018年7月25日第十次会晤签署的《约翰内斯堡宣言》,2020年11月17日第十二次会晤签署的《莫斯科宣言》,2021年9月10日第十三次会晤签署的《新德里宣言》和2022年6月23日第十四次会晤签署的《北京宣言》,均指出金砖国家在灾害管理和韧性领域持续开展交流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强调相互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减轻灾害风险;重申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达成的圣彼得堡和乌代布尔宣言的承诺;
关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灾害防治带来的持续影响,认识到金砖国家加强沟通,团结协作,提高自身灾害防治能力,携手应对灾害风险挑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上升;
强调金砖国家对落实《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承诺,以及在地区和全球灾害治理领域负起责任,发挥积极作用的共同愿景;
认可2022年第四次金砖国家灾害管理联合工作组会议、专家研讨会、城市搜索与救援线上桌面演练活动所取得的系列成果和共识;
我们决定:
一、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致力于继续完善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各国防灾减灾战略规划、法律法规标准等政策层面的交流合作,促进战略合作;
三、通过开展高层互访、管理和技术人员交流分享经验等方式,促进灾害管理部门间交流合作,提升专业人员灾害管理水平;
四、基于协商一致,加强在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与评估、安全生产预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关键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向相关国际组织或机构申请和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开展联合研发,推动技术创新;
五、认可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在今年中方担任主席国期间所举办的活动;
六、共同携手在全球灾害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减灾合作中的核心作用,继续推动落实《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七、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和促进在灾害管理领域与其他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
本宣言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