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核灾工作
7月份以来,我市遭遇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盘锦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严密布署,迅速行动。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原所财带领查灾核灾工作组赴重灾区,指导防汛救灾和查灾核灾工作。
工作组每到一处立即会同当地工作组,了解灾情基本情况,对重灾区域进行实地核查,指导帮助乡镇开展好抢险救灾工作,鼓励受灾群众坚定信心,发扬不等不靠精神,积极组织自救和恢复生产,减轻灾害损失。
工作组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工作作风在各乡镇上报的灾情基础上,采用“查、看、问、访”相结合办法,深入到一线开展核灾工作,对农作物受灾、道路损坏、房屋进水等损失情况进行核查。
原所财副局长要求,一是各县区、乡镇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和灾情管理工作,强化组织指挥协调,积极主动防御应对。二是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立即撤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三是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全面开展灾情统计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灾害风险隐患区域的管理,坚决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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