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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管理部来盘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的统一安排部署,12月11日至12日,应急管理部督导检查组肖丹处长一行7人,对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了我市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和1个化学品储罐区。
    同时,督导组对我市“消地协作”机制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全覆盖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及部门执法督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宣传曝光情况,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通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实地检查。
    随后,督导组观看了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盘山县应急管理智慧平台建设情况,对我市重大危险源企业监管及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对盘锦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在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治执行力,集中精力,聚焦隐患整改、风险管控、防范事故。对督导组指出的隐患问题,各级应急部门要立项立改、逐项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清零,确保安全稳定,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曲岩,副局长王洪涛、金玉篪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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