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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制造业监管科(对高新区工作科)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各案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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