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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省(中)直有关单位:

为督促各地区切实加强“五一”、全国“两会”等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413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决定组成14个督查组,对各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正式文件随后下发)。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正式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其中,“五一”节前完成第一次督查;全国“两会”期间,安排驻在式综合督查。其他时间由各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所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确定具体督查形式和日程安排。督查组到各地的具体安排由各组另行通知所督查地区。

二、督查重点

(一)政府层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今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情况。

3.加强“五一”节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部署情况。

4.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对企业开展安全指导服务情况,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落实复工复产七不准要求情况,复工复产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出书面安全承诺情况。

2.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3.风险自辨自评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

4.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员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

6.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单位落实火源管控、防火责任、防火网格化管理情况。

全国“两会”期间的督查内容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后另行下发。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提前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对接部门,专人负责,及时与各督查组联络员取得联系。

(二)请各督查组做好工作准备,“五一”节前完成与各市的对接,并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督促各地切实加强“五一”节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省安委办联系人:彭世辉,联系电话:024-86909383,电子邮箱:awh869016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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