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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应急管理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切实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督查

       为加强城镇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日前,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着力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督查中,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盘、基本面,以实现企业生产安全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联合市住建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供气行为,规范和强化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秩序,促进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运输、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充装配送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先后对盘锦天祥液化气站、双台子宇峰液化气公司、盘山喜彬液化气站、盘山甜水液化气、高升液化气站、大洼液化气站、田庄台福元液化气站等17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1项,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查组当场责成市住建部门跟踪督办整改,目前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通过督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到企业、车间、班组,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提高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促使企业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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