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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全力做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排涝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调度机制。成立市防汛排涝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住建系统的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城市排涝、建筑施工、公用事业和既有建筑安全4个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分别由市住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委相关业务科(室)、基层单位、各县区(经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企业主要领导组成,分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住建系统做好汛期城市排涝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县区(经济区)、相关企业也对照市里成立了相应指挥机构,确保汛期城市防汛指挥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全面做好城区基础设施防汛排查。完善内排体系建设,指导实施了富阳路、合力街等14条道路排水工程建设,推进了盘山县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6处,新建和改造雨水管网13.5公里,推进了兴油支路、城北街等3座泵站建设,提高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同时,全面实施维修改造工程,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对全市城区51座泵站进行了排查和检修,维修排水泵47台;清淘检查井、雨水井1.58万座;检查雨水管线716公里,疏通排水管线279公里,维修检查井949座等,协调辽河油田做好了其管辖范围内15座泵站维修及管线清淤工作。指导全市组建了6支排水防涝应急队伍,准备了强排设施设备94台、内涝抢险编织袋2.5万个等,并完成了辽河路、胜利街、美的城等12处易涝点整治任务。
    三是狠抓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和管控,重点检查脚手架体、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和深基坑支护,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工地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等临时用房和围挡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排查,坚决防止房屋、围挡坍塌事故;加强汛期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检查,要求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严防汛期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在恶劣天气过后,对现场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复查,并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围墙围挡、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巡查,严防发生墙体、基坑、架体坍塌等次生灾害。
    四是强化公用事业隐患排查。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了对各燃气和供水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净水厂、二次加压、燃气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目前,全市各供水、供气经营企业组建起抢险、抢修、保障等防汛抢险应急队伍16支,准备了抢修车、挖掘机等防汛抢险应急车辆80台,沙石1万方以及足量的麻袋、铁丝、铁锹、雨衣、雨鞋、应急灯等防汛应急物资,一旦出现险情,可立即进行处置。
    五是加强既有建筑安全排查。组织各部门以城区老楼危楼和低洼地段房屋安全为重点,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极端恶劣天气人员转移安置预案,确保人民群众住所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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