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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安监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深入宣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大洼区安监局于2018年3月15日组织辖区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家长年零售店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进行学习宣贯,会议主要议题是:
    一、深入宣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3号),并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以了解。分管副局长史日宏和股长张德辉就相关内容作以解读和说明。
    二、结合4家长年零售店经营许可证换证问题,区安监局要求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提出申请,现场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批发企业在产品配送上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如实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批发、长年零售店与会人员表示,将认真学习传达这次会议精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经营安全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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