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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审批前置要件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216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我市对市直审批部门现有审批前置要件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明确可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即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可在审批决定作出后规定时限内补齐的要件事项。

市安监局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的要件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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