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李洪雷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洪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和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非煤矿山和铁路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兴隆台区、大洼区。
办公地点: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段
办公电话:0427-28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