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安委会工作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综合监督、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等活动。

(五)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并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下一篇: 盘锦市全面完成省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消防安全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