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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视收听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视频会议的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拟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结束后,我省接续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之后我市也接续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会议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部署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市分会场设在市人民会堂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同志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设分会场。请各县(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在市分会场参会)在当地分会场(应急管理部门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市分会场确定。视频会议采用应急管理视频专线。

三、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着便装,戴普通医用口罩(蓝色),提前10分钟就座完毕。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需按有关规定请假。

(二)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请于12月9日(星期三)20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以短信的形式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张唯18704232220。

附件: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单位名单




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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