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部门会议

关于召开盘锦市化工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辽东湾新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盘锦银保监分局、盘锦海关、盘锦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化工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定于8月 28日(星期五)上午 9:00,组织召开盘锦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部署全市化工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一)解读《盘锦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化工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精神。

(二)市政府领导讲话并提出重点工作要求。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会议地点

市人民防控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盘锦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盘锦银保监分局、盘锦海关、盘锦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智慧城市运管中心分管负责人。

各县区政府 ,辽 东湾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制造业科、危化支队,救援中心,市应急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危化科 (股)室负责人。

7个化工园区(见附件2)主要负责人。(各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由所在地区应急部门负责通知,未设置园区管理机构的,由化工园区上级管理部门指定人员参会)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时参会,各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按要求佩戴口 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请各县区、经济区负责通知所在地管委会、园区,一并上报参会人员回执 。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 10分 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禁止随意走动。

(四 )请各参会单位于8月27日14:00时: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3)报送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由于涉及的文件较多,请各单位部门自行下载打印带至会场。 (电子版同步发至政府下载平台)

市安委办联系人 :柴景来   13390272277



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召开国庆中秋“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