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听收看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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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沈阳“1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召开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做好此次会议收听收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11日14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宏冠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1、市消安委会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申海青,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曲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苏静中。
2、市消安委会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和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水利局、国网盘锦供电公司, 市住建局和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相关处室负责人。
分会场:各县、区,经济区参会人员比照主会场参会,各地公安派出所所长在分会场就近参会。
四、会议议程
通报全省火灾情况;安排部署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同志讲话。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做好视频调试等会前准备工作。
(二)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逐级请假。
(三)市主会场参会单位请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星期三)11时前以短信形式上报盘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贺 电话:15942710119
盘锦市消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