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安全生产预警:秋季安全生产提醒

    时至秋季,辽宁气温下降明显,昼夜温差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安全。结合季节的变换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辽宁省安监局提醒各企业单位应注意:

  一、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秋季冷暖变化极不规律,易导致设备和金属构件容易产生锈蚀、扭曲、破裂,特别是设施设备露天放置的,易引发泄漏和爆炸事故。因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专人专管、定时检修、良好运转、保证安全”,加大设备逐一整理和排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设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保障设备的本质安全。

  二、做好防静电工作。秋季雨量减少,空气干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和设施,都易因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因此,要做好设施设备接地线路的检测和监控,控制好作业人员易产生静电的源头,减少静电的产生或加速静电的释放、防止因静电引发事故。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因秋季气温逐渐降低及多风等因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中毒事故。各单位应仔细查找各类隐患及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危险品材料做到随用随运,尽量缩短物资器材在现场的停放时间。

  严防中毒事件。秋季气温降低,作业场所门窗封闭,通风不畅,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因此,重点区域要做好监控和巡检,加强门窗、排风系统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保持厂区卫生环境状态良好,注意保持作业场所空气流通。

  五、建筑行业。进入秋季大风降温天气不断来袭,直接影响室外建筑行业工程施工。一些建筑行业为抢工期,超强度超时间进行施工作业。提醒各施工单位室外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妥善应对气候变化,在遇到大风及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时妥善处置。同时,要强化对脚手架各类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增强设备设施的抗风能力;要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施工人员生活区的管理。

  六、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作业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过载使用电器,取暖设备远离煤罐、煤气管道,使用完电热原件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及触电事故,做好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及秋季防火工作,实现工程的文明安全施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的通知
下一篇: 盘锦市安监局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