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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从2015年12月28日起,辽宁省盘锦市开始对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专项执法行动,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强化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保证《办法》的有效实施,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我市提前开始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行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一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否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修订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各类制度;二是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三是出入库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对入库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是否禁止携带火源、手机进入库区,车辆是否安装阻火器和配备灭火器材等管理措施;四是库区安全管理。是否按照核定的药量和品种储存产品,产品的分类、堆垛、间距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库房内是否测量、记录温湿度并采取控制措施,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和储存作业,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五是经营行为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新、改、扩建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和投入使用,是否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是否按规定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登记管理。
二、烟花爆竹长年零售点和春节零售点。一是查看安全条件。重点检查长年零售业户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专柜销售的要求,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二是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三是经营行为管理。重点检查长年零售业户和临时摊床是否有违规超量储存现象,是否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采购产品,是否从事批发活动和私设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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